为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,提升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,营造全社会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(以下简称“总局”)决定,于2016年X月至X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“全国安全用药月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地区、各单位遵照执行。
一、 活动主题
2016年安全用药月的主题是“安全用药 共享健康”。各地应紧紧围绕这一主题,结合本地实际和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,策划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。
二、 活动内容
- 普及安全用药知识: 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,解读安全用药基本常识,澄清常见用药误区。重点宣传儿童、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安全用药科学知识,提高公众对处方药、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认识,倡导在医师、药师指导下合理用药。
- 宣传药品监管工作: 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保障药品安全、打击违法犯罪、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,增进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。
- 畅通公众互动渠道: 组织“药品安全公众开放日”、“实验室开放日”等活动,邀请公众、媒体代表走进监管部门、检验机构和医药企业。利用官方网站、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平台,开展在线访谈、知识问答、科普文章推送等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。
- 开展针对性宣传服务: 组织药学专家、执业药师进社区、进乡村、进校园、进企业,提供用药咨询和便民服务。针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热点问题,及时发布权威信息,进行科学解读,消除公众疑虑。
三、 活动要求
- 加强组织领导: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精心策划,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。要主动向当地党委、政府汇报,争取支持,并加强与宣传、教育、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,形成宣传合力。
- 创新宣传形式: 在运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,积极探索运用网络、移动终端等新媒体,采用通俗易懂、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,增强宣传的吸引力、感染力和覆盖面。宣传材料要确保科学准确、严谨规范。
- 注重活动实效: 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、贴近群众、贴近生活,力戒形式主义。要聚焦公众需求,着力解决公众在安全用药方面的实际问题,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。
- 及时反馈: 活动结束后,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、主要成效、典型案例及建议,于2016年X月X日前将报告报送总局新闻宣传司。
四、 其他事项
总局将统一设计制作部分宣传资料和科普视频,供各地在活动中参考使用。各地可根据需要联系总局新闻宣传司获取。
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此通知后,迅速部署,广泛动员,确保2016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顺利开展,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。
特此通知。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
2016年X月X日
(注:通知中“全国电石”字样疑似原文输入错误或无关信息,已予忽略。活动具体日期(X月)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填写。)